湖南9岁男孩离家百米远被刺死 凶手因报复被判无期

18.05.2015  11:54

  《长株潭报》株洲讯 父亲下班回家了,母亲晚饭也做好了,可贪玩的小豪豪(化名)却被发现躺在离家百米远处的血泊中。昨天,《长 株潭报》记者获悉,杀害豪豪的凶手张清细已于近日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案发后,张清细被诊断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在实施危险行为时有限定 (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在案发前不久,张清细刚从居住半年的精神病医院回家。

  据张清细供述,十几年前,同村村民文某某用巫术“点打”了自己,致使自己生活不顺畅,怀恨在心,于是伺机报复文某某,因文某某身材高大魁梧,自认不是对手,遂产生报复文某某孙子的想法。

  在2014年10月7日下午5点左右,张清细在家门口发现豪豪从其家门口经过,误以为该男孩是文某某的孙子,随即从自家拿了一把匕首尾随男孩。 当两人行至醴陵市东堡乡樟塅村鲤鱼塘组一条老铁路附近的土路上时,张清细行凶,确认男孩死亡后,随即逃离现场。张清细供述,离开现场后,乘

  坐摩的到了醴陵市区,用一个公用电话给樟塅村妇女主任打了电话,称自己是杀害文某某孙子的凶手,“报了仇”。之后,张清细还给自己的老婆打了个电话,告知其杀了文某某的孙子,怕文某某的家人报复,要其妻子和儿子躲起来。

  据调查,张清细有在精神病医院住院半年的记录。醴陵市精神病医院的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显示,张清细于2014年1月24日在醴陵市精神病医院住院,入院时诊断为偏执型人格障碍,并于2014年7月24日出院。

  案发后,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清细诊断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在实施危险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张清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清细犯罪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 法可以从轻处罚。张清细目前诊断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作出无期徒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