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民政局督察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2.06.2015  18:10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福利、救助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怀化市民政局迅速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并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各类福利和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机构自查,市、县(市)区民政局联合消防等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对全市各类福利、救助机构采取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6月7日至12日,市民政局派出3个督察组,分赴各县市区福利、救助机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对消防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建筑结构、功能性质、安全通道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是否使用明火、电热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情况、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情况、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房屋门窗、制冷取暖设备、文体娱乐场所等重点设施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机构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值守等工作是否落实等进行检查。同时,还统筹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安全、物品安全、保卫安全等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通过检查,发现各地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一是由于部分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建筑、电路等老化严重,安全隐患多,改造任务重;二是机构管理人员、服务对象安全意识薄弱;三是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不到位。

  检查组针对发现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类福利、救助机构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刚性约束。一是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和逃生。三是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配备符合服务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四是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断提高机构内部消防管理水平。 (谢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