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交通法庭倾情服务效果好

29.11.2016  15:36

    近年,祁阳县人民法院为妥善化解大量基层道路交通矛盾纠纷,成立了交通法庭,取得良好成效。今年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24件,审结624件。其中判决115件,调解496件,撤诉13件,调撤率81.57%,无一发回重审案件。主要做法有:

    建立与交警部门联动机制。 交通法庭设在县交警大队,每个季度至少与县交警队事故处理股召开一次工作沟通会,针对案件具体问题与交警协调沟通,以便找准矛盾所在有效解决纠纷,2012年以来共与交警部门召开工作会议30余次。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先期介入,依托与交警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优势,及时掌握和补充判案证据,提高案件审判准确率和办案效率。交警与法官在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互帮互学、取长补短,既提高了法官办案能力,也促进了办案民警提高法律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交通事故案件顺利办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始终坚持高效便民司法。 实行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均有一至二名审判人员值班,主要负责组织事故当事人调解、司法确认及提供法律咨询等。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时,法官可以应人民群众、交警部门邀请参与或进行调解指导,并对调解结果予以确认;如调解不成,法庭可就地立案,以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案件。交通法庭充分发挥其便捷高效、简易灵活的特点,调处了一大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深受辖区群众的好评。2012年以来,共立案审理交通事故纠纷2118件,调解结案1843件,调解率达87.02%,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7天。交通法庭以实际行动诠释高效便民司法,取得法院、交警、保险公司和当事人之间四赢的良好效果,得到了交警部门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着重突出弱势群体关怀。 依法保护60岁以上老人合法权益,针对现实中60岁以上老人仍然从事具体工作现状,依法保障对其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的赔偿。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尤其是幼龄儿童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般受损更为严重,对其以后生活影响深远,该庭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特性,在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酌情提高标准,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救助因交通事故致残、致贫的困难家庭,2012年以来,共为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2万元;主动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帮助23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了低保。

    时刻牢记廉洁纪律。 庭长带头以身示范,每一位干警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最高院“五项规定”和省高院禁酒“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全力提高全庭干警勤政廉洁意识。坚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审判纪律,清白做人,公正办案,交通法庭自成立以来无一人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全庭干警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维护了人民法院廉洁公正、一身正气、忠诚为民的良好形象。

来源:祁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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