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社部门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30.12.2015  14:00

  娄底市人社局 

    今年以来,受国家经济转型和宏观调控的影响,加上我市民间融资链断裂的持续发酵,我市不但房地产行业拖欠工资案件多发,煤矿和非煤矿山关停并转持续减员欠薪,加上餐饮、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停业和半停业状态引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已导致持续、大规模拖欠工资问题的频繁发生,经常引发跳楼、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全市劳动监察机构通过执法专项检查及日常举报投诉接到拖欠工资案件216件,涉及1850多位劳动者被拖欠工资1320多万元;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2015年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27件,公安机关刑拘10人;市劳动监察局办理12333维权热线电话1496个。 

  我市劳动监察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按照“清防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确保了社会稳定祥和。一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调度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总承包,谁负责、“谁欠款,谁偿还”的要求保障工资支付,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形成了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2015年,我局就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政法委、住建局、公安局进行了多次专题汇报或通报,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及市委书记龚武生同志的指示,我市正在形成和完善“党政部门带头清、主管部门协助清、监管部门协调清、政法部门依法清、联席会议督促清、建立机制日常清”的长效机制。三是通过诚信等级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全市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把工资支付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做到“奖优罚劣”特别是形成了工资支付责任人制度和工资支付月报制度。四是通过严管重罚,力促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在坚持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讨薪行为、严厉打击以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解决经济纠纷的行为等“三打”基础上,加大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有效遏制了拖欠工资势头。五是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全市劳动监察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在服务中执法,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案件受理“零障碍”,案件办理“零差错”,对企业经营活动“零干扰”,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查结快速。六是以“两网化”管理,监控工资支付。全市“两网化”管理系统快速高效运转,发挥了“两网化”系统的优势,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快了办案速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我市人社部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杜家毫省长高度评价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亲自作出“很好,谢谢大家努力。”的批示;娄底市劳动监察局获得“2015年全国清理整顿人类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称号;我市12333服务热线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