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召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03.05.2016  13:07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4月29日,省社召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会上,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炳生宣读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就专项整治工作作重要指示。会议由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杨利凯主持,省社领导、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曾震亚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是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众关系的必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巡视工作成果,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需要。只有深入纠正“四风”、整治陋习,才能正党风、清社风、淳民风,才能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作风保障和纪律保证。

        曾震亚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科学统筹谋化。开展专项整治,必须结合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实际,努力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整治。譬如,供销社系统一些社有企事业单位利用合作、开发、虚假亏损、冲抵红利和长期挂往来帐等等方式侵害、蚕食社有资产,此类问题屡有发生,犹如“蚂蚁搬家”、“桑蚕食叶”,这也是“雁过拔毛”式腐败的一种表现。  “纠‘四风’、治陋习”除按《实施方案》规定任务外,还要紧盯“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紧盯五个方面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和新变异苗头,深入研究,及时将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曾震亚要求,直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落实责任。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社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主动全面自查自纠,要强化对问题线索的搜集、排查、梳理和查处,抓早抓小、抓实抓细。三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严禁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四要注重源头防控,抓好建章立制,完善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五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六要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与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