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

09.01.2015  12:11

  近日,省人社厅以2015年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会议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讲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贯彻中央和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从立法、执法、监督、守法等方面具体部署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措施,第六部分深化人社各领域法治建设,第七部分为组织保障。

  《实施意见》是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人社的新格局:以权责统一为基础的责任人社、以高效便捷为重点的效能人社、以公开透明为要求的阳光人社、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公正人社、以诚实守信为准则的诚信人社、以廉洁从政为保障的清廉人社。《实施意见》部署工作任务共30项113小项,做到体例完整、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变成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项目。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

  《实施意见》是对近年来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的提升和总结。近年来,省人社厅紧跟法治湖南建设部署,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府完成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出台了《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定》、《行政服务程序规定》等程序规则,建立了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机制,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要求,实施了法规政策统一解释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社会保险执法内部分工合作指导,全省人社系统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的同时,突出对系统内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实践、新亮点、新成效进行总结,在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中进一步巩固落实,将原有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一方面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认真查找政府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结合本系统实际深入查找系统内独立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如人事领域法律法规薄弱难以适应改革要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提升与行政执法权限下移的矛盾、社会保险行政执法内部权职交叉、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反欺诈的专业执法等问题,这些问题找得准、挖得深,解决这些问题是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将法治引领的要求融入到人社业务发展的各个领域,专门章节论述依法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维权、绩效评估等7大板块工作,做到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使推进法治建设在全系统达成共识,有效防止推进法治建设与推进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