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 唤回久违乡愁

24.07.2017  11:41

  ◎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丹青

 

  现在城市发展越来越快,高楼小区也越来越多,邻里间的感情逐渐疏远,人们渴望唤回久违的乡愁。曾诗怡 摄

  乡愁,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乡愁,是人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农村那种“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的邻里亲情以及“隔竹每呼皆得应,二心亲熟更如何”的互助情谊是现代都市人人向往、久久无法释怀的乡愁情结。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城镇建设要让居民看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如何在城市社区营造像农村邻里之间一样友好互助、亲如一家的邻里氛围?

  长沙县政协常委刘义红在今年2月召开的长沙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召开期间,提交了提案《创新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重建久违了乡愁的精神家园》,建议在城市社区完善基层组织架构,健全居民小组,唤回久违乡愁。

  该提案提出后,被列为长沙县政协重点提案,并由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作林领办,副县长毛葵协办。7月21日,长沙县召开县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会,推进该重点提案的办理,提案承办单位县民政局和提案会办单位县住保局在会上汇报了该重点提案办理情况。

  现状

  当前长沙县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长沙县共有43个社区,总人口约52.6万,辖区内共有楼盘197个。所有社区工作人员仅有574人,人均要管理916名居民,管理幅度大、工作任务重,开展社区服务和组织动员居民的工作很难到位。

  长沙县共有179个住宅项目实现了专业化物业管理,但物业公司整体资质和服务水平不高,三级资质占比近70%。由于物业公司管理缺失、日常维护不到位造成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电梯安全隐患重重、收费混乱和小区公共部位的收益去向模糊等问题,引起群愤,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目前全县197个住宅楼盘中仅有70余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且90%以上都是自发成立的,其中还有26个业主委员会已过期。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参差不齐,业委会发挥作用不明显,小区业委会形同虚设,业主和物业公司均对业委会存在信任危机,同时相关部门对业委会的监管存在真空。

  同时,多数业主缺乏参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意识,不想参与社区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根本原因是没有一个政府主导成立的居民自主管理的平台。

  委员建议

  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建议在全省率先将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小组结合起来建设,在现有社区下面增加一个像农村村民小组一样的居民自主管理层级——居民小组,构建居民自主管理机制,以和谐邻里、互助扬善来撬动社会共治。

  1、成立城市居民小组。由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为主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委员会主要成员明确为居民小组管理成员,并实行有效管理。

  2、完善居民小组网络。对1-6区、安置小区和机关单位院落,以楼栋为单位组成若干居民小组,并推选出居民小组管理成员。

  3、规范居民小组管理。街道和社区参照农村村民小组成员工作报酬机制,对城市居民小组提供必要的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积极组织居民小组开展“门前三包”、“文明创建”和互帮互助等活动。

  部门回应

  长沙县民政局

  根据调研,我县城区范围内5个街道,所有社区都成立了居民小组。但整体而言,由于对居民小组建设从法律和政策层面都没有明确的要求,居民小组在社区自治上发挥的作用明显不够。存在居民担任居民小组长热情不高,工作效果不明显;居民小组长薪酬参差不齐,没有统一标准等问题。

  据研究,要达到“构建居民自主管理机制,以和谐邻里、互助扬善来撬动社会共治”的设想,最根本的还是要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各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对此,县民政局与提案会办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采取了下列措施:

  1、建立完善基层自治组织架构。今年支村两委换届选举后,长沙县居民小组也进行了同步换届。全县50个城市社区,606个居民小组,共选出606名居民小组长,进一步完善了社区自治体系。

  2、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建立了长沙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强化社工人才培养,打造“三社联动”示范项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以社区为主体购买社会组织、社工机构服务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3、建立完善“三方联动”机制。构建多元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4、建立居民小组和业委会相互融合的基层治理模式。对已经建立居民小组的小区,实现居民小组成员和业委会委员交叉任职的工作模式,引导业委会成员参与到社区事务和共同服务中来,帮助业委会提升自治能力。

  5、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县大数据中心正在建设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涵盖了面向基层的政务服务、基层各类活动、相关社会组织及社会资源管理、集成APP、微信短信等功能,让社区居民能通过信息平台获得各类信息、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拉近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的联系。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在长沙县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共185家,一级资质企业24家、二级资质企业23家、三级资质企业138家。物业管理项目共294个,共有131个住宅项目符合业委会成立条件,其中79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目前26个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已过任期,53个住宅小区业委会在任期内。

  县住保局从引导业主自治、培训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方面着手,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开展业委会工作培训。去年县住保局组织了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开展了业委会成立及运行指导培训,引导业主自治,培养业委会的专业化履职能力,实现基层良性自治、共治。

  2、建立考核奖励机制。2016年度我县对业委会从制度建设、履职情况、发挥正面作用等方面进行考核,共有10个业委会荣获优秀业委会称号,县住保局对2016年物业监管考核工作实效进行了综合评估,通过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建立业委会规范运作模式。

  3、建立社区、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为了构建多元服务体系,2016年县住保局指导长沙县9个社区提质提档,建立健全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4、开展示范小区创建工作。今年我局正在开展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现已进入报名阶段,致力打造一个精细化物业管理小区、一个智慧物业管理小区、一个四方联动服务小区。

  目前,县住保局已拟定了《长沙县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初稿)》,对业委会选举备案和日常运作进行了新的探索,下阶段将提请县政府进行审议。

[编辑:杨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