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06.05.2015  18:29

湘供党字〔2015〕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处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15年5月4日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是省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分重要,意义重大。今年省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查处腐败问题,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确保中央、省委和省社党组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为实现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开展纪律教育内化于心。把党的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学习活动内容和党员干部党的理论学习自学计划,使党的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它党内法规活动,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基础,养成自觉执行纪律的习惯,把纪律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2、严守纪律规矩外化于行。直属各单位、机关处室负责人要带头讲政治,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省委、省社党组权威;自觉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决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规范日常行为。

      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及时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对省社党组、理事会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4、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直属各单位和省社机关要认真落实好整改措施,兑现好整改承诺。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在实际工作中继续坚持、不断探索与完善。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作好为“三农”服务工作。要继续弘扬供销系统传统的“背篓精神”、“扁担精神”,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5、确保全面完成省委巡视整改任务。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社的巡视是对省社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运用好这次巡视成果,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省社整改方案》要求,领导带头,各责任单位、处室主动担当,切实抓好本单位、本处室的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行动缓慢,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约谈其“一把手”,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6、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好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继续开展省社明查暗访活动,重点治理机关“慵懒散”和不作为现象。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违纪行为。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7、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处室是本单位和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构负有监督责任。单位和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约谈、监督检查等机制,将“两个责任”层层传导。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实施办法,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8、积极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省纪委《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宣传方案,广泛开展自学和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两个责任”主题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坚持“一把手”上廉政党课,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创新廉政宣教方式,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办好省社廉政之窗。组织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示范点,推介反腐倡廉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9、着力实施党内监督和效能监察。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上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继续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特别是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社有资金管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防范社有资产流失风险,以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为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四、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10、加强对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深入市州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和指导,加强省社和市州社之间的沟通交流,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1、落实好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党委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设置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人员;没有设立党委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人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直属企事业单位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场所和所需经费。纪委书记不得分管财务、人事和基建等业务工作。

      五、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12、重视预防,坚持抓早抓小。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及时约谈和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13、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四风”问题、社有资产违规处置和项目资金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查处的及时查处,该向上级汇报的及时汇报,该移交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

      14、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政策规定多渠道表达诉求。对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要梳理分类,区分情况逐一处理。切实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妥善回应群众反映和媒体揭露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15、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逐步建立系统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度,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专业理论、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6、培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的观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用心履职。

      17、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坚持“有诉必理、有案必查,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