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启动社保欠费清缴行动 有缴费能力拒缴将被行政处罚

02.12.2017  21:16

  红网时刻12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通讯员 谢静雅)12月1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及规范征缴秩序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全市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和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督查等工作。

  此次欠费清缴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历时7个月,分摸底清查、建立档案和具体清缴三个阶段进行,清缴范围涵盖全市统筹范围内自参保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参保单位。为切实加强对欠费清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白云同志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此次清缴工作遵循依法征收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力度,加强对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管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意识,促进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和职工社保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的通告》要求,各参保单位应积极对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自查,存在欠费的应及时向所属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确认并签署《欠缴社会保险费确认书》,同时办理欠费清缴手续,足额缴清欠费。逾期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查询单位存款账户并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经查询、划拨后仍不能足额偿清的,参保单位可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提供担保并对担保财产进行评估,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审核通过后,与单位签订《社会保险延期缴费协议》,根据协议清缴欠费。

  欠费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确认欠费并签署《欠缴社会保险费确认书》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定期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并中止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对有缴费能力拒不缴费的欠费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欠费信息列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保欠费单位依严重程度分别进行提示、警示,加强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