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车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本月内将完成标识喷涂

24.12.2016  15:38

三种公车标识。资料图片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金)长沙市公车改革本月迎来最新进展——市直单位500多台公车要完成统一标识喷涂,“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公车标识均喷涂在公务用车的正、副驾驶车门左右两侧中间,非常显眼。今后市民在街上一眼就能认出喷了LOGO的公车。

  据悉,长沙市公车车身喷涂的标识与省直机关的一致,分为“公务用车”“行政执法”和“应急专用”三类。“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标识图样喷涂字体颜色有三种:深色车辆标识颜色为白色,浅色车辆标识颜色为蓝色,“应急专用”标识图案喷涂字体颜色统一为红色。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直公车标识喷涂必须按照严格的“一车一标”的要求,每一台公车在喷涂标识前,由维修公司和公车单位的车管专员一同对照《长沙市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情况登记表》核实该台车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使用性质等信息,只有一一对应方可喷涂标识,车管负责人还要在表格上签名,对此负责。下一步,长沙市将进一步登记公车的详细信息,如对车辆的实物照片建档等。还计划对公车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在线管理。

  而根据日前出台的《长沙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市直单位、区县(市)应于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新购(含上级调拨、经批准购置的车辆)公务用车原则上在办理车辆牌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如有标识老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各单位要主动向公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及时补涂或重新喷涂标识。

  同时,长沙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将对市直和县(市)区公务车辆标识喷涂情况进行定向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市节约型机关建设绩效考核。凡不按规定喷涂、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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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标识分别喷涂何种车辆

  除实物保障用车和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重宾接待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长沙市直单位参加公车改革的机要通信、应急、接待调研、老干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货币化保障转为实物保障等车辆,一律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市直单位除11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行政综合执法车辆,一律按要求喷涂“行政执法”标识。

  用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卫生防疫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救护救灾和应急处理等情况的应急车辆,一律按要求喷涂“应急专用”标识。

  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按已有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标识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