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别克小车被砸窗划胎 车主悬赏1万寻目击者

26.04.2016  17:18

  (原标题:别克小车停小区被人砸窗划胎 车主悬赏1万寻目击证人)

  昨日,株洲天元区香草园小区业主王女士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说:爱车停在家门口被砸,她贴出悬赏令10多天未果,所以想通过晚报寻找目击者证人,对于提供线索并协助破案的市民,她将给予10000元奖金。

  王女士的别克车是4月7日被砸的,车当时停在香草园4栋420车库前,被砸时间大约是晚上8:20—10:20之间。

  王女士家有车库,当时儿子做完作业还要出门,便没停进去,而是停在车库前,不料遭了“黑手”:不仅各个面的车玻璃被砸,4个轮胎也被划,维修费将近1万。

  “砸车的时候小区应该有人,声音应该也不轻。”看到爱车被砸得面目全非,王女士感到非常气愤,无论如何也要抓到那个砸车的人。

  事后有邻居询问她是否与人结怨,王女士说,以前确实与一位邻居因为停车的问题,有过几次争吵,但这次被砸是否与其有关,暂无证据。

  为了尽快找出肇事者,王女士不得不悬赏寻找目击者。

  为此,王女士也报了警,嵩山路派出所民警表示,由于事发地段没有监控,所以只能先寻找目击者。

  有业主提出,“如果小区对停放车辆有录像监控,那也不需要大费周折寻找目击者了,甚至很可能起到威慑作用,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此,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业主有这样的需求,需要开业主大会协商决定。

  律师:“悬赏令”如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针对业主在小区内贴“悬赏令”寻找目击者的做法,湖南省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建文表示,这属于“悬赏合同”,一旦在公开场合向公众发布,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做到告示上提出的要求,就可以领取这笔奖金,贴告示的一方不得反悔。(记者 李毅哲 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