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

01.03.2017  22:35

2月27日,澧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徐荩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家、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全县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会上,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金贤芳从当前环境保护背景和形势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提请解决的问题做了关于开展全县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情况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澧县前段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针对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认真开展排查,主动积极整改,提升澧县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一是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成立督察工作迎检领导小组,开展迎检日常工作,督察前重点督促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督察过程中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确保顺利迎检。二是实行任务交办,督促问题整改。立即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重点对突出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个责任单位,一名负责人负责,一套班子督办,一个县级领导跟进,一个问题逐一销号的工作思路开展整治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做到履责留痕、有据可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查,对各项整改工作完成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督办,实行定期通报。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对县直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县直单位和镇(街道)进行专项考核,强化责任机制,对工作进度滞后、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由县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凡因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启动环保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