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开庭审理2018年扫黑除恶第一案

29.03.2018  19:51
  湖南法院网讯  3月23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8年扫黑除恶第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县政法委相关领导、各乡镇政法书记、检察院干警、公安干警、新闻记者等参加了案件听审。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某晚,被告人侯某、涂某等人在石门县夜宴国际KTV包房内唱歌时,与包房内服务员发生冲突,以扇耳光的形式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包房内的啤酒杯、红酒杯、醒酒壶等物品砸毁。随后,被告人侯某电话邀约另一被告杨某,并让杨某喊人并带上凶器赶到夜宴KTV。杨某遂邀约了被告人邱某、黄某、唐某、陈某、郑某等人,手持砍刀、武士刀、仿真手枪、钢管等凶器,对KTV的工作人员以及每个包房内的唱歌人员进行威胁恐吓,造成多个包房客人跑单,夜宴国际KTV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两万元。经石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杨某、涂某、邱某、唐某、黄某、郑某、陈某无视社会管理秩序,在公共场所随意持械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二年八个月不等。 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