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县委中心组学习开展环保法律知识讲座

18.03.2017  01:35

      3月16日上午,石门县县委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在广电演播大厅隆重举行,参加这次学习的有县委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办主任、农林场长、县直副科以上单位一把手。本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由最美扶贫人王新法先进事迹报告会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讲座两部分组成,特邀请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保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保华(教授)为学员授课,专题讲座由石门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江毅主持。   

      整个学习会场座无虚席,严肃以待。会上杨保华教授以“落实党政责任、改善环境质量”为主题,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责从何来?改善环境质量,责在何处?改善环境质量,如何履责?改善环境质量,失责必惩四个方面展开了精彩论述,着重解读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就保护和改善石门县环境质量重要工作及其责任分解进行建言献策,明确改善环境质量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委、政府的天然责任,领导干部们要多了解各种基本法、单行法、规章规定的具体责任,要忠职责、依法规、尽全力履行环保责任。江毅部长指出,环境保护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生工程,此次学习不仅帮助与会人员提高了环保法律知识水平,更是在今年迎接省、中央环保督查的重要阶段对政府、部门如何履职尽责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是一场“及时雨”,希望大家要时刻警醒,认清形势,理解“大环保”格局,落实“硬环保”措施,履行“严环保”要求,积极作为,做到“尽职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