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彭翔副厅长督查张家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3.07.2016  23:07

7月11日-12日,省环保厅彭翔副厅长一行来张家界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桑梓电厂、华新水泥、桑植县气象局监测点、市经开区管委会煤锅炉改造项目、经开区环检站、市石油公司油库、加油站处理油气回收项目、市区施工扬尘治理、市区餐饮油烟和部分单位食堂油烟治理项目,详细了解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中心城区燃煤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情况,现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询问。

在听取市人民政府和公安、住建、城管、经信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现场督查情况,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指出,张家界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环境整治“6+1”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渣土砂石运输管理的通告》、《张家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定,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有力削减了大气污染物,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1天,较2014年增加32天,优良率为79.7%。今年1-6月,全市优良天数139天,优良率80.3%,同比增加12天,上升10.1%;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分别为77μg /m³、51μg /m³,同比分别下降12.5%和16.4%,工作卓有成效,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组要求,张家界市要全面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建设,尽快组织编制环境规划,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建立科学客观系统的环境监控体系,强化监督监管责任,找准问题原因,对症施策;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加快桑梓电厂污染排放改造,改善能源结构,突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秸秆和垃圾焚烧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副市长龚明汉表示,张家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以环境整治“6+1”专项行动为总揽,分阶段、有步骤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从源头管控,做到一抓到底,坚持项目化管理,细化工作,配套相应的制度规范;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克服困难,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就下一阶段工作,龚明汉说,全市将以此次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做好张家界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