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着力解决影响妇幼健康突出问题

14.07.2015  17:15

妇幼健康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兴旺;关乎家庭幸福,家庭发展,是实现小康家庭的基础保障。许多家庭在享受“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同时,对妇幼健康、出生人口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湖南省双牌县把着力解决经费不足、技术队伍素质低、诊疗设施设备落后等突出问题,作为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保障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的重大举措纳入民生项目。

把握政策导向,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卫生计生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引导育龄群众依法再生育。“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再生育申请的数量有所增加;深入调查,认真审核,做好单独家庭摸底排查工作;专人负责,开辟“单独两孩”办证绿色通道。对一时提供办证资料不全的,采取承诺制的办法予以办理;对于边远山区,行动不便的对象,送证上门;减少办证时间,提高效率。吃透政策,练就过硬的政策理解能力,具有较强的甄别能力和判断能力,既要避免错发,又要防范骗取再生育证行为。加强政策、科普知识宣传。进村入户,利用人口学校开展政策宣传、科普知识讲座,使群众对“单独两孩”政策正确理解,消除误解。增强优生优育意识,让群众了解住院分娩、母乳喂养、孕、产期保健等有益妇幼健康基本常识。

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为妇幼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根据妇幼公益性特点,各级政府在医改过程中,必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医院妇产科等医疗机构纳入全额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置最先进的超声诊断仪、影像系统、乳腺诊断仪、电子阴道镜等诊断设备和常规检查设备,以及流动服务车,为妇幼健康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妇幼尤其是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妇幼力量,十分短缺,整体技术水平偏低;学历结构不合理;医学院校设置的专业不对口,职称评定与其具体工作脱节;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培训滞后等因素阻碍了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为解决好队伍薄弱问题,我们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结合“三千人才工程”,建立选人、用人、重才激励机制,从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引进专业对口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称技术专家。重点引进妇幼妇产专家、咨询师、育婴师;对敬岗爱业、工作业绩突出,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中倾斜。建立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广纳人才,培养人才,稳定人才,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事业有发展,为“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营造政策和技术“两配合”的良好环境。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选派技术骨干到“三甲”医院跟班进修,举办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科技大练兵等活动。实施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落实“三查”(查孕、查环、查病)、“两筛”(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整合医院妇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三大资源,汇聚技术力量。建立妇幼健康监测信息平台,开通上报系统,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实施优生工程,促进家庭发展。以家庭为中心,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通过叶酸普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加强病残儿家庭优生监测、建立完善高危人群信息库,系统收集,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一是积极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面。围绕“孕育健康生命,远离出生缺陷”主题,卫生、计生、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行动发挥网络优势,深入乡村、社区、服务到人,不断提高目标人群对“孕前检查”,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主动参检意识,对35岁以上高龄目标人群,进行心理疏导,重点指导。逐项分析异常指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风险评估,提高咨询指导的能力和技巧。提高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对发生不良妊娠情况,进行系统分析,有效减少或消除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在婚姻登记、生育证办理、家政服务培训等,通过网络、媒体、社会活动,广泛宣传优生科普知识。减少未婚先孕,提高持证怀孕。二是积极推进叶酸普服和产前筛查。叶酸对神经管畸形有很好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各级政府将叶酸普服作为民生项目,纳入公共财政支出,免费发放,年度考核。重视产前筛查,跟踪观察胎儿发育情况。及时增加胎儿营养素,发现胎儿异常和缺陷,及时终止妊娠,保障胎儿健康发育。三是积极开展不育不孕症的治疗。开设不育不孕门诊,建立爱心助孕公益金,为不育不孕家庭提供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

严厉三个“打击”,保障合法权益。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妇联、团委、新闻出版等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重拳出击,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两非”、贩卖儿童、卖淫嫖娼等侵害妇幼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妇幼营造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妇幼合法权益、身心健康。一是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B超及从业人员,持再生育证等的管理,严格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及使用、违法广告审查、出版物印刷发行制度。加强孕产全程服务责任制,特别是对持再生育证的,其怀孕生育的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尽力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严格履行《医务人员从事超声诊断,染色体检测责任书》职责,落实B超结果双签名,重点抓好妊娠14周以上超声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减少和杜绝“两非”,谎报新生儿死亡、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贩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加强妇女儿童安全意识、防拐知识的教育,尤其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防范风险的教育,让自我防范教育进幼儿园、学校、小区。利用节假日对流动和留守妇女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慰问活动,开办“读书角”、“文艺沙龙”、“小艺术家”、家长联谊会等俱乐部,吸引他们到大集体中来,减少或杜绝被拐风险。对贩卖妇女儿童的案件,要从快从严惩处。凝聚社会正能量,筑牢安全藩篱,让人口贩子无从下手,伸手既被打。三是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加强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创建人格教育基地。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针对妇女儿童开展人格养成、心理疏导、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在中学生中普及性教育、避孕知识教育。正确对待青春期,婚育期等人生拐点。自觉远离涉黄场所,增强识别力,提高自我抵御能力。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坚决取缔涉黄场所,坚决清查涉黄影视片出版物,有效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