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机关

28.01.2016  15:56

  近年来,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党组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者,努力做“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人,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学习,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全区民政系统在上级通报和违纪违法案件中保持“”状态。

   抓党风廉政责任落实,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落实主体责任。将廉政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把手”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细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组与科室和二级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对责任落实、政风行风、投诉举报、组织学习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其纳入到全员绩效考核体系。

  开展廉政教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采取党组带头学、组织干部集中学、专家教授辅导学等方法和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和区委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规定,学习解读准则、条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高速路上的腐败陷阱》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局党组书记以“守纪律清白做人,重廉洁干净做事”为题讲廉政党课。

  完善廉政机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和事项目录、编制决策、实施流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杜绝了主观臆断和暗箱操作。健全“科技+制度+文化”防控体系,将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和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及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并新增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资料由局长和主管财经局长审批的两个环节,不断推进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健全监察机构。配备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并明确监察室在局机关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干部作风督查、惠民政策落实、纪检信访案件查处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机关行政效能提速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和职责。监察室通过大力整治“庸、懒、散”问题,对迟到早退、在岗不尽责、工作效率低等现象进行督促、整改,营造了“勤廉干事”的浓厚氛围。

   抓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民政干部服务能力

  健全机关制度。根据作风建设新要求,在原有机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制订出台了涉及效能建设、日常管理、议事规则、廉政建设等三大类十九项的《民政管理制度汇编》,特别是干部交流制度上作了探索,对科室长任现职满5年原则交流,满8年必须交流;副科室长任现职满6年原则交流,满9年必须交流;普通干部职工本岗工作满8年原则交流,10年必须交流;干部职工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原则不担任科室长。先后组织了580中心主任、雷锋慈善会主任等多个岗位的竞争上岗,对28名科室长、副科室长及一般干部进行了轮岗。

  改进工作作风。突出“六个严格”,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会议管理,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严格文件审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严格公务接待,坚持归口管理,杜绝各自为政。严格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杜绝多渠道开支。严格履职追责,对待上级要求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对待基层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办理;调查研究有的放矢,首接首问不推诿,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的,要追责。严格形象操守,对内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各项制度;对外杜绝索拿卡要,谢绝吃请受礼,切实维护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推进效能提速。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原来一直反映城乡低保年审资料特别多,现在进行了大幅精简,方便了基层干部群众。实施惠民事项审批提速,医疗救助从原来一个季度审批一次,提速为按月审批,救助金到位速度更快了。救灾资金从原来的现金发放改为“一卡通”发放,杜绝了资金管理中的漏洞。民政政务窗口、雷锋580、婚姻登记处等窗口单位实施承诺践诺制度,公开向群众发出庄严承诺。

  狠抓政令畅通。强化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尤其是加强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实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狠抓上级政策在基层的落地。针对民政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我们编印《民政惠民政策》31000余份发放到村组和农户,并进行了跟踪回访。针对群众反映的低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深入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抽调20多名熟悉低保政策的机关干部及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全区所有低保对象全部重新入户核查,共清退低保错保对象143人,提高了政策执行的准确度。针对退役士兵安置越来越难的现状,出台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和《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办法》,严格按岗前培训、考核打分、优先选岗的步骤,全程信息公开透明,以走在全市前列的标准顺利完成了安置任务,既保障了退役士官的权益,又减轻了政府带编安置的压力。

   抓专项监督管理,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做好重点环节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和实施流程,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实行由责任科室提方案,分管领导初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纪检组长把关,相关科室实施的工作程序,确保在重大决策上不失职、不失误。不管是城乡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还是日间照料中心、雷锋超市、农村幸福院建设,我们对所有项目建设都要求坚持按基层申报、审核审批、考核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2015年“雷锋超市”的申报工作,全区11家,在督查和验收过程中有2个创建项目不达标,被取消资格。

  突出民政资金监管。民政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目前,全年民政资金总体规模近2亿元,涉及民政管理事务、灾害救助、城乡低保、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等15大项。通过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发放程序,强化资金使用检查,确保了各类民政资金的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为了规范资金使用,出台《望城区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建立乡镇(街道)民政专账,设立民政专项资金一二级明细科目,敬老院专账由乡镇(街道)代管,杜绝了资金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同时,对民政系统定期定量定人的经费,全部实行社会化打卡发放。常年开展民政资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针对个别乡镇违规享受低保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确保了救助对象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严格机关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管理机制,在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特别是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由主管财经的局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局属二级机构财务归口局规划财务科管理。同时规定,凡单项或成批次在2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活动开展、公务接待、设施建设维护支出还需经党政负责人审核,通过健全制度,做到了勤俭节约,堵住漏洞,杜绝浪费。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明显减少情况下,同期下降7.09%。实施“阳光”救助管理。在申请城乡低保、慈善助学、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救助项目过程中,严格坚持民主评议、入户调查、三榜公示、逐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科学合理界定保障对象。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立政务公开栏,对城乡低保、村务党务、临时救助等事项做到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坚持救助公平化,如慈善助学项目,摒除了学校类别的限制,明确将慈善助学对象范围由原来只针对于年度内考取二本以上院校的特困家庭大学新生扩大到考取高职以上学校的特困家庭学生;坚持政策公正化,按上级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如优抚对象带病回乡、参战评残等方面,不开任何政策口子。

  党风廉政工作任重而道远,贵在长效常态坚持,望城区民政局党组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完善党风廉政制度,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将“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工作落在实处,以实际行动为望城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打造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机关,为党和政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