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 开启专门化法庭“治污”模式,跨行政区划管辖湘江、洞庭湖水域污染案件

07.06.2016  10:28

6月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暨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

图片来源 湖南法院网

省人大副主任王柯敏、省高院院长康为民共同为湖南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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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暨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与省高院院长康为民共同为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此举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专门化、专业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步入新的历史起点。

2012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共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含一、二审)案件3672件,其中刑事案件960件,判处案犯1094名;行政案件1011件,执结环境资源非诉执行案件891件。

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成立前,我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在不同审判业务部门办理。”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富介绍,为解决这一问题,省编办于今年初批复成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同时,省高院出台了《关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理清思路,统筹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构和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狠抓案件归口审理和执法办案,着力构建包括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专门化在内的“五位一体”专门化体系。

刘庆富表示,省高院将本着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指导全省各中级法院合理设立环境资源庭。没有条件单独成立机构的,在现有审判机构上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指导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受案范围和职能分工上按照最高法院规定执行,实现上下级机构之间的业务对口。此外,结合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及“一湖四水”生态区域实际,湖南将探索在长沙、岳阳两地率先确定两个审判力量较强的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分别对一审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湘江全流域、环洞庭湖全区域环境侵权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发挥专门环境资源法庭在跨行政区域污染治理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省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仅在2015年,就查出违法排污企业2184家,违法建设项目1650个;责令停产企业1375家,关停取缔657家。“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环境保护仍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问题长期累积叠加,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需得到根本扭转。”王柯敏指出:“绿色发展、环境保护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涉及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各阶层,不只是环保部门或司法机关的事,也不能靠某一家唱独角戏,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共同行动,需要行政、司法、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

王珂敏表示,省人大将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营造开展环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引导全省上下、方方面面都来关注环保工作、支持环保工作、推动环保工作。

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会龙表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等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实践证明,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完善的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用制度管理环境,用法治保护生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解决湖南当前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资源环境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之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推动环境司法联动,维护环境司法公平责无旁贷。

王会龙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对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保护注入了法治的力量,增添了法制的保障。“环保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全面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及司法专业技术保障力度。同时,还将推动各地加快建立环境资源领域专家库,以及环境司法专业服务保障平台;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衔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互通共享,定期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共享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行政执法信息,通报环保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移交情况,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康为民要求全省法院系统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目标定位和方向任务,进一步找准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我省“五化两型”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廉政监察员毕东升及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