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全力做好资金保障支持芙蓉学校建设

31.05.2018  11:22

  为了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开始,4年内省财政分批支持40个国家级贫困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县)每县建设1-2所规模适中、条件达标、风格统一、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主要面向贫困家庭招生的中小学校,统一命名为“芙蓉学校”。省财政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做好芙蓉学校的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一是新增预算予以专项支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实施方案,2018年至2020年,省财政计划安排12亿元,按照每个项目县(市)3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2018年已增列预算4.5亿元,将按照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到有关项目县(市)。 

  二是新增债券给予特别补助。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要求,芙蓉学校建设所需资金不得通过违规举债的方式来筹措。考虑到县(市)的财力困难,经报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在分配今年新增债券转贷资金时,将从中切块9亿元,主要用于芙蓉学校建设和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 

  三是统筹相关资金合力推进。今年,省财政已安排10亿元用于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而芙蓉学校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化解大班额,各地可将两项工作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统一支持。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一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市县及时支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预算公开;另一方面,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机制,协助监督资金使用绩效和工程实施质量。 

  (科教处 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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