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蚕科所喜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07.01.2015  17:31

根据省直工委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表彰2014年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的决定》文件获悉,我所喜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争创省直文明单位为目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省直工委文明办、省农业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委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强化文明创建工作,明确文明创建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我所各项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科研、人事、工会、老干及安全生产等综合性工作,全力打造“湖南蚕桑文化”,使我所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在新形势下,我们始终要贯彻“常创常新”,坚持“全、统、新、互、好”五字方针和中央文明办对文明单位“五个一”的要求,按照文明标兵单位的标准和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改革的勇气,开启创建工作新常态,争创省直文明标兵单位,为建设“四化两型、四个湖南”、“现代农业”和蚕桑生态产业的推进和发展作出新贡献,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