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召开直属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会议

14.10.2015  11:04

                10月12日,省社召开直属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3日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精神,组织观看了《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炳生在会上交流了学习王岐山书记9月份三次会议讲话的心得体会,并结合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与会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直属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研读9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1版刊发的新闻报道通稿,全面理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深刻含义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的要求,严守执纪监督的纪律底线,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出问题。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助力供销发展。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认识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的关系、自律和他律的关系。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干部职工增强党纪法纪观念,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三是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省社组织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更高更严更实的标准衡量自己的工作,把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自身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切实履行职责,讲真话,讲实话,敢于监督,敢于碰硬。

                张炳生组长还强调,省社直属单位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政治上的核心作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督管理意识,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省社机关要通过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狠抓作风建设,杜绝“不作为”现象,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