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被我省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28.04.2017  21:55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全省14个市州和43个省直部门、13个中央在湘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近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对考核情况进行了表彰通报,省环保厅被评为优秀单位。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环保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工作,组织研究并提供了50多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意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对本部门起草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加强三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诉比例明显提高,厅领导出庭应诉率得到省政府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