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约谈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进度滞后企业

03.08.2015  10:52

7月17日,省环保厅对省内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进度滞后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四大重点行业的近30家企业。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要求,今年7月1日前,我省要完成49台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9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53条水泥生产线粉尘综合治理,1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除尘改造,2家平板玻璃企业关闭。

但各地实际完成情况远远落后于国家统一要求。省环保厅透露,截至6月30日,我省49台燃煤机组中,仅有23台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其余21台仅部分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任务,5台尚未启动项目改造工作;9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有2台未动工;53条水泥生产线粉尘综合治理,有12条生产线在建,2条生产线未动工。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表示,被约谈企业要积极行动,加快项目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根据省委省政府今年印发的《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严格问责。

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进度滞后的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