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改革过渡期食品稽查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30.10.2014  16:40
  

              今年是我省省级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由于市州及以下改革还没到位,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在这一特殊过渡时期,我省充分发挥各级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以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办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工作部署,有力推动了我省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今年1-9月,全省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5000余件,同比增长45.2%,涉案货值近4亿元。邵东“3.29”非法生产销售保健食品案、岳阳“4.10”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长沙“4.23”非法生产性保健品案、湘潭“6.17”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等5起典型案件分别被国家总局、公安部挂牌督办。国家总局在全国食品稽查工作培训班和座谈会上推介了我省的经验。

  一是抓目标考核,地方政府职责落实。年初,省政府专题研究改革过渡期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把食品安全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的内容。市州、县市政府对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副省长李友志主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政府组织全省督查并制发督查通报。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由部门主导、各级政府总抓的新格局。

  二是抓分工履职,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年初,省食安办、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卫生厅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省级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在市(州)、县(市、区)机构改革完成前,市(州)、县(市、区)食安办、卫生、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履行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化妆品生产的监管职责,接受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业务指导。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可对市州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布置、交办和督办。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条不紊。

  三是抓内引外联,稽查执法职责落实。按照国家总局稽查局“12368”工作部署,省局以省食安办为龙头,以稽查局为主体,引领全省食品稽查执法、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办督办等工作。今年以来,省局稽查局通过有效途径转办、交办、督办各类违法案件58件,件件有落实、有报告。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及稽查打假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食品稽查打假工作。今年以来,省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办案23次,督办16次;联合工商部门开展违法食品广告整治,查处违法食品广告385件;联合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桶装水、校园周边食品、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00余起。

  四是抓行刑衔接,惩办犯罪职责落实。7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全省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思想认识上有新飞跃,依法履职形成共识,严惩犯罪形成共打,依法办案形成共督;工作协作上有新举措,层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实行重要线索提前介入,实行挂牌案件联合督办;法律适用上有新突破,统一认定标准,确定了事实证据相互转换原则;统一检验鉴定,确定了质量结论省级把关原则;统一物证处置,确定了涉案物证共用原则;统一“明知”确认,确定了证据效力依法参照原则。今年以来,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协助公安司法机关对涉嫌食品犯罪的769人追究刑事责任。(来源: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