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今起施行

01.03.2015  12:00

办公用房 超标整治显成效

清出近17万平方米

涉及县以上机关逾1.5万个、公职人员逾73万人

湖南日报2月28日讯(记者 陈淦璋)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纳入办公用房超标清理整改的县级以上各类机关共15381个,涉及编制人数730727人。实际共清理出基本办公用房超标使用面积16.89万平方米,清理出附属用房超标建筑面积40.95万平方米。

县级以上各类机关包括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省直机关(含归口管理的副厅级和所属处级行政事业单位)。

就省直情况来看,目前已有16家单位腾退移交了老办公院子或超标办公用房,9家单位部分腾退移交办公用房;重点解决了省卫计委、省民宗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0家机构改革撤销、合并单位办公用房整合和集中办公问题,调剂改善了省安监局、省编办、省巡视办等11家单位的办公用房问题,规范了10多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出租收入,将统一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瞿正辉介绍,按照中央、省里相关规定,我省办公用房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的原则来实施。一是按照标准和各单位各部门的“三定”方案,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已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需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二是加强办公用房腾退后的统筹管理,优先调剂安排给在外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党政机关或办公用房困难的单位使用;三是规范党政机关租用、借用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