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20.11.2015  09:04

  11月19日,全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副省长蔡振红出席并讲话。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后的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与省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相挂钩,与年度和任期的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而对于企业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

  据了解,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省直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和各市州党委、政府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参照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会上,蔡振红强调,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国有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注意把握改革的方法步骤,坚持分类分层分级分步推进改革。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好改革的各个环节,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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