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校结核病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

10.09.2015  09:22

根据湖南省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2008~2010年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数位于各类职业的第3位,仅次于农民和工人。但近几年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数占全人口肺结核报告发病数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加大了防治力度、科普宣传力度等等。

数据 学生报告发病数比例有所下降

2013年6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了国家卫计委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2014年9月,省卫计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职责,明确要求建立学校结核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将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各市州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加大了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数占全人口肺结核报告发病数比例有所下降,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学生肺结核报告发病数职业分布顺位分别降至第6位、第5位和第7位。2011~2014年,湖南省共报告学生结核病患者5657例,占所有登记报告肺结核患者的2.5%,其中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分别为1600例,1374例,1420例和1263例;平均年龄18岁,其中15-22岁报告发病数最高,占学生结核病患者的82.5%。

提醒 学生患结核病后一定不能隐瞒

湖南省胸科医院防治科唐益主任提醒,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工患了传染性肺结核(排菌肺结核患者),一定要休学或者休假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以避免传染其他人员。治疗期间按医生要求坚持服药6~8个月,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证明才能复学、上课。

如果得知有同学或其家庭成员、周围人群有结核病可疑症状,请及时提醒他们到当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就诊,如果确诊为肺结核,应鼓励他们坚持按时服药,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传染。结核病只要接受正规治疗,90%以上的病人都是可以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