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第二组向省农委反馈巡视情况

03.06.2016  18:25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唐会忠、副组长曹周义、马娜于2016年5月31日向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宗林反馈了巡视情况;之后,唐会忠代表巡视组向省农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刘宗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4月8日,省委巡视第二组对省农委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贯彻条例实施办法,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督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威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唐会忠指出,省农委(含原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坚持转作风,纠“四风”,努力服务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绩。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政治纪律方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缺乏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对分管处室及单位咬耳朵、扯袖子不够;“有案必查”没有完全落实,对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件,没有认真筛查和初核;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状况;个别班子成员在政治上不够敏锐;系统内基层党建存在死角。在廉洁纪律方面,部分招投标不够规范,突出表现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方面;处室和参公二级单位有依附行政权力自行收费或设立经营实体的情况,带来较大廉政风险;少数工作人员违规参与职权范围内科研项目,不符合主管部门人员与项目组的利益回避原则。在组织纪律方面,不少干部对用人导向有议论,有看人下菜的情况,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映较多,存在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的情况;干部人事工作欠规范,随意性较大。在其它纪律方面,“机关二院”建设、原农机总公司改制等突出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四风”问题没有完全杜绝,中层骨干“四风”的惯性积习仍在;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监管不力,使用效益不高,向省本级及二级机构倾斜严重,还存在套取骗取资金的现象;工作上积极主动作为不够,对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问题关注不够、办法不多。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唐会忠还代表巡视组向省农委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切实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驻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管党治党责任,领导和支持驻委纪检组查处违纪问题;驻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三转”,更好地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增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二是要加大对“机关二院”建设的处置力度,妥善解决好遗留问题。要重视安全隐患,切实排查并处理,要妥善处理股权和债务,确保国有资产损失减少到最小。三是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相关工作机制。要实现决策、执行、监管环节的适度分离;要完善招投标模式,加强对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项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四是要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明确责任人,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消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刘宗林表示,巡视组客观公正评价了我委工作,严肃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委党组诚恳接受、全单认领,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措施。一是深化巡视成果运用。认真研究反馈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组的要求上来,切实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二是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抓实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作为党组书记,本人将自觉承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委党组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做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是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始终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思想上讲自觉、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把抓好整改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着力开展“纠四风、治陋习”行动。四是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做到“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要求,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化、规范化。

省委巡视第二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委党组班子成员、其他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委机关各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委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省畜牧水产局、省农机局、湖南生物机电职院班子成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