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

20.11.2015  17:16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11月19日,省妇联举行“每月一讲”,邀请省监察厅副厅长胡旭晟教授作《准则》和《条例》专题解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杜亚玲及在家的厅级领导、省妇联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胡副厅长围绕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修订的意义、修订的总体特征、怎么修订、如何学习领会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身边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现场,每个干部职工手拿《准则》和《条例》合订本,跟随胡副厅长的讲解逐条深入学习,并积极互动,对尚未理解透彻的《条例》条款发出疑问,胡副厅长一一给予耐心详细的回答。通过胡教授的细致解读,大家对新《准则》和新《条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深受教育。

新《准则》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职工: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准则》和《条例》作为指导每一位党员干部一切从政活动的行为规范。二是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必须牢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恪守“六大纪律”,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是机关、直属单位各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学习,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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