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8次主任会议 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1日举行

14.09.2015  19:33
















   

      9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8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于9月21日至25日在长沙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副主任韩永文、谢勇、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林武列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程,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督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的《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订草案)》、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和《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审议批准《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湖南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办法(草案)》、《立法咨询专家库和专家论证制度》、《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联系点制度》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性立法研讨会情况的汇报。
      会议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工作方案、主任会议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责任编辑:刘舒尹)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