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27.07.2016  16:33

  7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长沙开幕。会议将听取和审议6个专项报告,审议、审查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道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谢建辉作了关于湖南省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她报告了我省2016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下半年经济走势的初步分析和下半年主要工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作了关于湖南省2015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他报告了2015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胡章胜作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他报告了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专项审计情况、审计整改情况以及对加强财政管理的几点意见。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他报告了2013年以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后的工作打算。

  为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总结我省立法工作经验,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实就修改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同时适应部门职责调整的需要,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雪楚就修改这5部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起草和审查过程、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文富恒作的关于湖南省2015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晓光作的关于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和拟任人员的任职前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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