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07.03.2018  17:53

3月6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起草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6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方先知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文富恒介绍了《意见》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龙志奇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和起草工作安排。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参加了会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的负责同志根据中发〔2017〕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监督管理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国有资产统计制度建立情况,重点围绕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范围、主要内容、报告主体、报告方式以及加强审计监督、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的建立、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人大监督重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向力力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省委深改组已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列入了2018年工作计划,要求6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是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体现湖南特色。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四是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五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