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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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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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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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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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伯俊主持会议。
9月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汇报会,正式启动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向力力出席会议,秘书长胡伯俊主持会议。
汇报会上,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省林业厅等7个部门的负责同志汇报了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面临的困难,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等10个部门作了书面汇报。
杨维刚指出,加快建设“大美洞庭”是湖南肩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关键节点、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心工程。他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保持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政治定力。
杨维刚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主攻方向。人大的调研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是把问题找准,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要看贯彻实施国家战略、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做得怎么样,看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做得怎么样,看贯彻实施省委决策部署、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做得怎么样,看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做得怎么样,从重塑洞庭湖保护治理法治体系来着眼,从增强依法治湖的法治威慑力来入手,真正制定出一部经得起历史和现实检验的地方性法规。
杨维刚强调,要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牢牢抓住提升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成效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从严从实,着力推动解决问题;突出法治要求,着力完善法制体系;突出联系群众,着力改进调研作风;突出协同配合,着力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法治化、常态化。
会后,调研组将分赴岳阳、常德、益阳,重点调查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及实施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集研究对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对策和建议,对拟立法项目《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并将调研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