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菜篮子"直销工程补助项目开始申报 最高可获10万元补助

17.10.2016  22:41

  (在长沙市域内注册并开展农产品直销,服从政府价格调控的经营主体均可注册申报。资料图片)

   星辰在线10月17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贺亚玲) “菜篮子”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备受社会关注。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推进全市“菜篮子”直销工程建设,长沙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2016年度长沙市“菜篮子”直销工程(价格调控)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长沙将对农产品直销企业或超市进行特价直销补贴,连锁管理企业所占补贴不得高于单个门店补贴的10%,单个超市门店、直销门店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凡是符合农产品“基地直供、集中配送、连锁销售”发展模式,接受政府价格调控,建有配送中心,订单、发货、计量、分拣、冷链、仓储、包装、监控、收银系统齐全的农产品直销企业或超市,均可以登录长沙市财政局网站(www.csczj.gov.cn),从“长沙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报,同时向所辖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公开申报,申报单位10月22日前完成公开申报。

  据悉,此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菜篮子”直销产品价格补贴。超市“菜篮子”特价直销补贴按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特价菜”配送量给予不超过0.3元/斤的价格补贴;直销门店按经营面积及“菜篮子”产品销售额或当年配送总量分类给予价格补贴,重点补贴实际经营户,连锁管理企业所占补贴不得高于单个门店补贴的10%。单个超市门店、直销门店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并非所有超市都可以获得特价直销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规定了要想“入选”需符合的条件,比如自营专区必须于2015年12月前设立,每天供应超市低于2元/斤的“特价菜”总量不得少于1万斤,“特价菜”品种不得少于5个等。而门店则需的2016年6月1日前营业,且需设有统一的长沙市“菜篮子”特价直销专区公示牌和举报电话等。要想获得特价直销补贴资金,需经过自愿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等十个环节的严格审核程序,最终通过者才能获得补贴。

  附:

  一、超市“菜篮子”特价直销补贴要求:

  ①常年配送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面积过2500平方米的超市10家以上,并分别设有自营专区,签订有专区购销等合同;

  ②自营专区必须于2015年12月前设立;

  ③设有统一的长沙市“菜篮子”特价直销专区公示牌和举报电话;

  ④每天供应超市低于2元/斤的“特价菜”总量不得少于1万斤,“特价菜”品种不得少于5个,其中叶类菜品种不得少于2个;

  ⑤基地直供产品配送量比重达60%以上;

  ⑥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的,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一律否决。

  二、门店“菜篮子”特价直销补贴要求:

  ①“菜篮子”直销门店必须以连锁管理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企业自营或控股51%以上的农产品标准化直销门店,必须在市区、长沙县城区累计达到10家以上;或在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城区累计达到5家以上。政府补助仅限于自有或控股门店。

  ②直销门店必须于2016年6月1日前营业;

  ③直销门店必须店容整洁、标牌统一、证照齐全;其中经营面积150平方米左右、“菜篮子”产品日均配送额3000元以上为一类店;经营面积100平方米左右、“菜篮子”产品日均配送额2000元以上为二类店;经营面积50平方米左右、“菜篮子”产品日均配送额1000元以上为三类店。开设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内的门店、摊位等不列入申报范围;

  ④设有统一的长沙市“菜篮子”特价直销专区公示牌和举报电话;

  ⑤门店产品实行明码标价,每天低于2元/斤的“特价菜”品种不得少于5个,其中叶类菜品种不得少于2个;

  ⑥每天提供蔬菜农残检测合格单据,并在门店张榜公布;

  ⑦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的,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一律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