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查处一家电线电缆公司

03.08.2015  14:14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的神经和血脉,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地位,与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不合格将会对广大消费者带来安全、环保和健康等方面的隐患。为引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水平,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了电线电缆质量整治提升行动。
      根据群众举报,2015年7月30日,省质监局稽查局联合常德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常德市汉寿经济开发区天星路22号的湖南省阳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生产的电线电缆存在无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产品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
      一是无生产许可证生产。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是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4月16日就发布公告对无证产品进行查处,该公司至今未获得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无证的VV 3×4mm2电力电缆两卷,共3810米。
      二是3C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生产产品。根据查询,该公司获得的两份3C认证证书已于2015年6月18日被认监委暂停,暂停原因是企业生产条件及设备达不到要求,但该公司在证书暂停后仍在生产BV4mm2、BVR2.5mm2等规格型号的电线电缆。
      三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经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的标注自己厂名厂址的三种规格型号电线电缆进行抽样送检,均不合格。
      1、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规格型号:VV3×4 mm2,不合格指标为:20℃时导体直流电阻、护套最薄处厚度、非金属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非金属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库存数量3810米。
      2、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 规格型号:BV4mm2,不合格指标:绝缘最薄处厚度。库存数量96卷。
      3、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线 规格型号:BVR2.5mm2,不合格指标:导体中单丝最少根数、20℃时导体直流电阻。库存数量52卷。
      该公司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规定。
      该公司3C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产品,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规定。
      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该公司库存无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生产的及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5万余元。
      导体电阻、绝缘最薄处厚度、老化前抗张强度、老化后抗张强度等指标是反映电线电缆传输性能的重要指标,产品导体直流电阻不合格,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仅会增加电流通过时线路产生的损耗,浪费电能,更为严重的是线路产生的损耗将以热的形式散发,导致绝缘材料的老化,轻则缩短电线电缆的使用寿命,重则形成短路,造成火灾。
      绝缘厚度不合格主要是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产品生产标准,生产过程控制不够、不执行工艺造成的。如果绝缘平均厚度不合格,电缆的电气性能达不到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安全隐患,绝缘最薄点厚度不合格,在最薄处容易击穿,引起事故。
      老化前抗张强度、老化后抗张强度不合格,主要是因为生产厂家为节约成本,采用较差的绝缘、护套材料,这将造成电线电缆的使用寿命大大降低。
      湖南省阳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质监部门对涉嫌无证及不合格产品予以封存,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67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供稿:省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