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资阳:检察建议护绿水 非法排污设备被拆除

24.08.2018  23:02
 

  湘建网讯(通讯员 周慕铭 李晔)“针对非法排污的企业,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清理并进行罚款。”8月18日,益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复函给资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进行全面调查并回复处理情况。这是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内部协作机制后业务部门间的一次成功协作。

  资江是益阳的主河道,供应市区居民生活办公用水。4月6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在两法衔接平台上发现益阳市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生产污水直接排入资江河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根据该院的公益诉讼线索内部协作移送机制,侦查监督科立即将线索移送到民行科。民行科收到线索后马上开始进行初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在生产排污过程中也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直接将废水排入资江河道。企业擅自排污,环境保护局不可能坐视不管。早在2016年12月10日,益阳市环保局就对鼎盛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鼎盛公司立即停止排污,但该公司在短暂停止生产后继续恢复生产和排污。2017年3月31日,益阳市环保局在发现鼎盛公司仍在生产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立即停止生产和罚款40万元的决定。鼎盛公司对此行政处罚置之不理,而益阳市环保局在该公司继续非法排污情况下,未依法将此案移送到法院强制执行。

  资阳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认为,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且排污行为一直没有停止,资江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状态处于持续之中,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环保局应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在向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呈报并获批立案后,民行科检察官成立办案小组,到益阳市环保局资阳分局调取相关书证材料、多次联系该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到企业及排污现场拍照调查。经过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同意,6月上旬,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益阳市环保局对鼎盛公司非法排污行为进行处罚。

  守护“一湖四水”,保护生态环境,是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关注重点。为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极大加强了业务部门间线索的递送。文件颁布五个月间,民行科收到其他科室移送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立案4条。针对企业非法排污行为,各部门加强联合协作,立案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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