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开出新《环保法》实施后最大环保罚单 湖南林源纸业暗管偷排被罚241万

19.12.2016  16:38

执法人员在林源纸业废水处理系统厌氧池(收集池)入口处发现能控制废水走向的档板插槽

胡朝晖摄

暗管内废水通过此处直接外排 胡朝晖摄

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临河总排污口附近的水呈现淡黑色,并不断有黑色液体从水面下冒出王峰摄

12月15日,益阳市环保局对“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按当月排污费4倍计算,处以罚款241万余元。这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益阳市开出的最大一张环保罚单。

12月3日下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位于沅江市(益阳市下辖县级市)的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林源纸业)存在偷排现象。督察组于当天向益阳市环保局交办了该信访件。

接督察组交办件后,益阳市环保局当即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赶赴沅江市,前往林源纸业开展调查。

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于12月3日当晚22时40分到达林源纸业,现场对该公司生产废水和锅炉废气进行采样监测,重点对废水处理系统中初沉池、好氧池、深度处理系统等设施进行了检查。由于当时已是深夜,能见度很低,加上企业警惕性很高,并没有发现有偷排废水的痕迹,废气经监测也属于达标排放。

为彻底查清该企业是否存在偷排废水的行为,益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商定当晚留在沅江市,以便第2天早上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

12月4日6点30分,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废水总排口水位异常偏低,沿河排污口附近的水呈淡黑色,不断有黑色液体从水面下冒出。在对该企业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中废水收集池西侧仔细检查时,发现有能控制废水从旁路排放的阀门和暗管。大部分废水通过此暗管直接排向外河赤磊洪道。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废水偷排情况全程摄像取证,并当场制作监察纪录、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同时对偷排废水进行了采样取证,并对偷排的废水进行了计量测算。

12月5日,益阳市环保局召集有关人员针对林源纸业涉嫌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的行为召开了案审会,一致决定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并将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市环保局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初步作出了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限期拆除暗管及有关设施并顶格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如有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对该公司作出进一步处罚。

针对益阳市环保局反馈的初步处理结果,省环保督察组指出:据了解,林源纸业违规排放等环保问题已有前科。早在9月9日,益阳市环保局曾专门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当时承诺愿意积极落实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于这种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

12月7日,对采样物质的检测报告表明,该公司暗管排口所取水样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排放浓度严重超标。

12月15日晚,益阳市环保局专门召开“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涉嫌暗管偷排生产废水行为” 第二次案审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要求,对林源纸业罚款人民币2415409.92元,并向林源纸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