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精准惠农

16.07.2016  18:07

  “适度规模经营补贴10万元、“财银保”贷款100万元、全程社会化服务补贴4.5万元……”6月16日,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金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熊元志拿起账本,算了一笔账。去年益阳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和“财银保”改革试点后,熊元志所在合作社比往年多得了14.5万元农业补贴,还利用政府贴息的“财银保”贷款扩大了承包经营规模,如今,熊元志逢人便夸国家政策好,种粮积极性越来越高。改革试点一年来,益阳市像熊元志这样享受了改革红利的种粮大户不在少数。

  2015年,益阳市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具体到资金分配上,是将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种粮农民直补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更直观的说,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每亩每年补贴105元,种植双季稻补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每亩补贴70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则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通过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向农业现代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据统计,2015年,益阳市共发放补贴资金5.96亿元。今年,预计发放资金4.6亿多元。“当前,我市农业虽然增量增收,但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投入与产出等矛盾日益凸显,此次改革,就是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益阳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刘鸿解读此项政策时说,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已逐渐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支持,新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弥补了这一弊端,实现了“精准惠农”。

  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益阳市除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外,还进行了其他方面的有益探索。2015年11月12日,益阳市成为全省第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的唯一试点市,强力推进“财银保”贷款试点工作。具体做法是,用财政补贴资金鼓励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后不需要其他担保抵押,便可获得由保险公司出面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同时,此项贷款还可获得政府贴息资金和保费补贴。这项新政策一出台即获得经营主体的广泛好评,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受理“财银保”贷款申请135笔,金额达6815万元,占全省的47.89%。2016年,全市财银保贷款规模预计在1亿元以上。

  随着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真正种粮的农民和经营主体享受的实惠越来越多,不少在外务工的农民也重新回到田间,从事农业生产。年初,桃江县石牛江镇种粮大户文光荣就叫回了在外打工的两个儿子,与他一同种田。文光荣算了一笔账,今年的农业经营所得加上国家补贴,预计全家人平纯收入在22000元以上,“种田,越来越有出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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