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五个“进一步”更好保障工资支付

13.07.2016  00:07

  日前,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对面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时公开承诺,该市将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正视挑战、主动出击、常抓不懈,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更好地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遏制欠薪问题发生,关键靠源头把关、靠源头预防。比如,针对最为突出的建设领域欠薪问题,该市提出,要严格报建上的先报建再动工的报建把关、严格足额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严格遏制层层转分包与违法挂靠、严格落实按月结算与向劳动者本人发放工资制度,从源头上设好防。

   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 该市提出,要用强力的法治措施治理支付行为,硬化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硬措施(如媒体曝光、案例通报、信贷挂钩、资质约束、行政惩戒、法律严惩等),进一步畅通拖欠工资案件移送公安、移送法院的绿色通道,人社、公安部门定期召开联合打击欠薪犯罪联席会议,密切联合打击协作,加大刑事司法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让诚信支付行为得到正面激励、让失信支付行为付出加倍成本、让欠薪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进一步加强机制监管 。该市认为,要落实国办发[2016]1号文件、益政办发[2015]1号文件的规定,实施长效管用的机制监管。企业层面,要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建设领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建筑领域劳务合同制度、工资支付银行卡发放和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或施工总包企业清偿欠薪责任制度。部门层面,要落实部门联动、行业监管、舆论引导、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等制度。政府层面,要强化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绩效考核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 整治欠薪,需要执法保障。该市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重视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国发[2014]20号文件关于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海岛海域等五大基层执法力量和人社部、中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湖南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从加强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预算、执法车辆等方面支持,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更好地实现劳动保障领域“劳有所得”、违法必究。

   进一步争取舆论支持。 该市指出,要借助舆论力量、善待善用媒体,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有效宣传工资清欠动态,着力宣传执法典型案例,适度宣传相关正面典型。要总结既往与媒体合作的经验做法,在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前,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专项检查、化解欠薪问题、引导正确维权、督促企业支付,共同维护益阳“劳有所得、劳尽所得”的良好秩序。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