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中院高效审结一起国企破产改制案

16.12.2014  18:28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湖南益阳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至此,该院民二庭在6个月内就审结了2014年全市国企破产改制的重点案件。

   湖南益阳某公司系本市国有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800余人,曾为全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近年来经济效益明显滑坡,加上公司职工人数众多,历史包袱较重,企业陷入困境,已严重资不抵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按照省、市国企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市委、政府决定对该公司实施破产改制,并要求在年底前完成该公司的破产终结工作。

   中院受理该案后,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依法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保证程序高效运行。因该案案情复杂,职工人数众多,维稳压力大,历史遗留问题多,且处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为此,中院与企业主管部门、管理人10余次开会专题研究处理相关及遗留问题,2次向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还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建筑行业的特点,中院并未采取简单的“关门清算”,而是打破常规,依法准许其继续营业,一方面保障在建项目的顺利完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另一方面又解决了1800余名职工破产改制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最终,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益阳中院依法依规在12月中旬完成了该案的破产终结工作,确保了该企业1800余名职工社保挂账问题得以顺利进行,有效地推进了全市国企改制的进程,受到了市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来源: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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