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认真落实《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4.05.2017  18:12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开放崛起和推动消费升级等重要政策,厅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赢得市场预期的“”。(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人事处、法规经贸处负责)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1次省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时及时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市场运行处负责)



(四)推进消费升级工作信息公开。每周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市场运行处负责)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市场秩序处负责)



三、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目录。(办公室负责)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有关承办处室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厅长和分管副厅长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办公室、相关处室负责)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有关主办处室负责)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运行处、相关处室负责)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运维管理;省政府办公厅将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开发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相关处室负责)



(五)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结合全省商务系统实际,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办公室负责)












湖南省商务厅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