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措施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6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涉及我厅的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厅长在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分管;分管副厅长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主持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调研座谈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厅机关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他处室(中心)按照职能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每个处室(中心)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可由宣传和信息联络员兼),负责本处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的绩效考核。
二、进一步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
一要切实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我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厅审批事项的调整,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审批事项,并通过厅公众信息网全面公开,同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要切实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强政务大厅建设与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能够在网上进行的一律在网上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对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全面公开、全流程监察。
三、进一步围绕促进商务发展推进政务公开
一要增强政策的公开透明度。加大对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支持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项目申报评审、资金扶持拨付等方面的方案和结果,通过厅公众信息网站、厅政务微信等方式集中发布,提高公众知晓度。
二要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四、进一步围绕厅机关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在内贸流通、市场建设、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口岸平台等方面的“三重一大”事项,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可征求有关公众、专家的意见建议,可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要点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逐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是做好厅机关运行有关事项的公开。在厅公众信息网公开厅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五、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的处室(中心)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按程序报批后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在厅公众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措施,分管副厅长应通过发布新闻、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全省商务主管部门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处室(中心)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厅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是主动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经贸会议和活动、商务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
六、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探索制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继续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公开时要标明文件继续有效、失效等情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两年内对全省商务系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按要求选派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湖南省商务厅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