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湖南产权登记新篇章——写在全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之后

06.01.2016  10:33

                                                                                  文/郭土轩

43000000001,湖南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这一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数字,将载入湖南产权登记的史册中。

 

(图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为芷江颁发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1月5日,上午10时10分,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东门口小学老师李会、龙佳莹夫妇从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手中接过了属于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正是43000000001。

几乎与此同时,在数百里之外的浏阳,87年出生的小伙罗鹏,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手中,领到了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是43000000002。而在澧县同步开始的湖南全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上,来自澧县金罗镇的汪凌远、傅程夫妇成为了幸运儿,他们从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手中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图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为浏阳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图三: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为常德澧县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这是湖南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颁发的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芷江、浏阳、澧县3个全省首批开展不动产登记试点的县市同步举行了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由此往上溯,2013年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湖南省委省政府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列入全省深化改革的重大事项。2014年底,省政府在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2015年11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目标步骤、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各地工作进展,2016年上半年,市本级和三分之一的县市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2016年国庆前,全省将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图四:浏阳小伙领取不动产产权证书)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恒产者有恒权”。5000年历史往前看,那一张张轻若鸿毛的产权证书,记录的是中华民族土地制度的变迁更迭,见证的是无数王朝的血雨腥风,千百万个家园的兴衰起落。今天,当一张张权利人发自内心的笑容写满脸上,当一双双略显颤抖的手接过一本本鲜红的产权证书,历史的场景在此刻扑面而来——生与死、聚与散、笑与泪,沉沦与奋起、战争与和平、历史与现实,全部在这里交汇。

普通人的命运,见证着历史的变迁。在我国,“不动产”一般指不可移动的物或者财产,如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受《物权法》保护。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分散在国土、房产、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进行登记,涉及到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95部,规范性文件113个,司法解释文件27个,加之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原有的分散登记方式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又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极易出现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登记、权利冲突等问题。湖南全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湖南在《物权法》正式确立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8年后,在进一步确认和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扩大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范围,依法确保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湖南产权登记,从此翻开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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