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大盗”落网 男子获刑2年罚1万

25.11.2015  18:12
   湖南法院网讯   (吴玉姣) 近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一男子为筹毒资六次行窃医院病房,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明,杨某系吸毒人员,无经济来源,2015年4月20日至5月25日期间,趁病人及其家属熟睡或外出时,六次在娄底某医院的病房进行盗窃,共盗得现金、手机及电脑等财物共计6690元。2015年5月29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病人亲友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另查明,被告人杨某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5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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