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综合纠错率比上年提高10%

22.03.2015  14:39

我省各级政府进一步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把办案作为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的重要抓手,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强化行政复议 倒逼依法行政

湖南日报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尹华林

 

制图/张杨

3月18日,湘潭市某房地产公司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公司曾依法取得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宗土地使用权,不久前在呈报建设项目时,却被有关部门告知“未予通过审批,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公司认为政府部门行为违法。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依法予以了立案处理。

把办案作为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的重要抓手,现在已经成为我省政府法制部门工作新常态。据了解,2014年,全省122个县级政府有121个受理了复议案件,县级政府收案数比上一年增长了一倍。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当天申请即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某一行政处理决定,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救济途径,就是行政复议,它具有门槛低(免费)、便捷(没有行政诉讼那么多程序)等优点。

为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端中的主渠道作用,我省各级政府进一步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办案形成倒逼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去年,省政府将行政复议工作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分值由原来8分提高到20分,强化权重;制定出台了《受理行政复议书面告知制度》等规定,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提出要求,解决“告官不见官”等难题;市州及县市区政府专门设置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件审理室,在室内和法制机构网站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文书格式、审理程序等事项,对材料齐全、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申请,当天即予以依法受理,不让群众跑第二趟。

地处长沙市高新区的长沙丑小鸭雨衣厂去年5月被该市有关部门临时认定为“危险建筑”,联合执法队伍进厂,准备采取强拆突击行动,企业负责人立马向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后,依法受理,迅速介入,组织多部门协商,联合行动组停止了突击行动,几方坐下来商榷征收补偿标准,申请人深受感动,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来自省政府法制办的数据表明,全省行政机关2014年收案5282件,受理4666件,审结4210件,分别比上一年增长42%、44%和46%,省本级受理163件,审结155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109%。

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每一个复议案件办成铁案、办成标杆,这是全省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与追求。

家住长沙市开福区、今年47岁的陈文忠去年8月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省直某厅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邮件信封封面上注明“信息公开申请表一份”字样,该局所属收发室签收后,以“无人认领”为由,将其退回。

陈文忠不服,随后向省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法制办受理后,该局提出“如果申请人需要,可另行直接提交或邮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人将依法及时处理,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一边是普通群众的良心呼唤,一边是强势部门的虚与委蛇,怎么办?执法者先要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复议机关没有同意该局的请求,同时审理查明该局“关于未收到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确认其行为违法,责令其15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

省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还清楚写明“申请人所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复议期间提交证据中写得清清楚楚,无需再寄送”,规范被申请人后续行为。最近,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中,他们又对该局给予了扣分处理。

严格依法办案,对该单位触动很大,他们从小事抓起,从服务改起,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教育培训。

据了解,2014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比上一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省本级综合纠错率达到42%,群众多次给省政府法制办送来锦旗、感谢信等。

以案说法,处理一案、教育一片

近年来,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土地管理案件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占6成左右。

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我省土地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农村土地征收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在征地报批前拟征地告知、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交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及征地实施中公告、征求意见、听证、补偿安置等方面,有关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加强程序意识,依法办事,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去年4月,复议机关在综合调研思考基础上,给政府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指出土地管理中存在的3类近20个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把征地报批材料质量关、加大培训指导监督力度等。

接到建议书以后,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厅务会专题研究,针对问题和建议认真对照整改,有效防范和减少了同类问题多发频发。

全省政府法制部门在重视个案办理的同时,尤其注重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方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