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现中年男子吃霸王餐 一顿吃6小时称没带钱

25.05.2016  08:25

  点了两三百元菜品,吃完了要么说没带钱,要么拿出几十元称只有这么多,买完单后又返回让店家退钱……近日,坡子街附近几家饭馆都遇上了这名吃饭不买单的中年男子。无奈的店方只好选择报警,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了教育。谁知,男子出来后故技重施。律师表示,男子的逃单行为涉嫌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月6日下午3点

  [坡子街某湘菜传统名店]

  一顿饭吃6小时称钱不够要退菜

  成莉(化名)是坡子街某湘菜传统名店的值班经理。她回忆,5月6日下午3点,一个瘦高男子来到饭店就餐,“听口音像北方人”。男子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了5瓶啤酒,在靠墙的一张桌子坐下,“他似乎很饿,点了一份口味虾、猪脚、螃蟹、葱油粑粑还有别的小吃”。

  上菜时,男子对成莉说,“十分钟之后来找我。”10分钟后,成莉来到男子桌前,他一摊手说,“我身上没有钱付账”。

  “刚开始我还有些不信,他(男子)穿墨蓝色衬衫,西裤,看上去挺讲究。”成莉说,自己好言劝说了许久,此时男子又提出一个要求:把桌上的一盘螃蟹退掉。成莉见那份蟹没有动过,就答应了,“我帮他退了后他才付的钱,消费金额178元左右”。

  买完单后,男子走出饭店,临走前在桌上放了50块钱。不到10分钟,男子又拎着一袋啤酒返回店内。饭店夜宵班彭主管表示,当天,该男子一直吃到晚上9点才离开.其间还与邻桌的客人起了争执。之后,男子又点了花螺、口味蟹等近280元菜品,当服务员告知价格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20元,说自己“只给这么多”。

  5月7日下午1点

  [坡子街某湘菜传统名店]

  吃完称没带钱,让店方打电话叫警察送钱

  5月7日下午1点,男子再次来到饭店。成莉回忆,男子这次穿着花衬衫,和前一天相比明显“安静”了很多,他点了口味虾、花螺、啤酒等近350元的菜品酒水,在店里吃了两个多小时。

  下午3点,男子走到服务台,找到成莉说,自己身上又没带钱。本着和气生财的想法,成莉耐着性子劝说男子十几分钟,没想到男子又上演了一出“好戏”。

  “我真的没钱,你们打电话让警察送钱给我吧。”男子说。服务员提出,让他给朋友打电话叫人送钱,男子又说,“我没钱也没有手机。”随后给了服务员一个号码,服务员拨打后发现是空号。

  此时,说自己没手机的男子突然掏出一个三星手机,对着电话“拨打”了十几分钟,称朋友没接电话。

  因协商无果,店内员工拨打电话报警。在等待民警赶来的过程中,男子开始焦躁起来,“他突然站起来,拿起一个啤酒瓶大声喊要砸门冲出去。”成莉说,男子挥舞着酒瓶,因担心其闹事伤人,店内保安和服务人员将男子围住,随后赶来的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教育。

  5月18日上午11点

  [解放西路某虾尾店]

  微信转账付款后,返回让店家退钱

  成莉说,就在5月17日,这名男子再次来到饭店。在门口被店员拦下后,男子纠缠了许久,最后悻悻离去。

  5月18日,男子故技重施。不过,这次他换了一个饭店,选择了解放西路的一家虾尾店。

  服务员小杨还记得,当天上午11点,店里客人不多,男子独自一人来到店内,点了花螺、虾尾等共计300元菜品,独自一人吃吃喝喝,直到下午5点,菜全吃完了,男子仍没有要走的意思。

  因为正值晚餐时间,很多客人在等位子,小杨走过去找到男子,希望他先买单,“他(男子)却说自己没钱,一开始说让朋友转账但没有转,之后又说打电话让朋友送钱过来,但也没人送来”。

  两人协商许久,最终男子提出将自己的手机抵押在店内,之后再拿钱过来,小杨征得老板同意后,拿到了男子的手机。

  男子离店不久,又返回店内称自己反悔了,说可以微信转账。小杨同意了,男子拿到手机后给小杨转了150元,随后坚称自己只有这么多钱。因店内客人太多,店主最终只得让少付了180元餐费的男子离开。

  没想到,四天后男子竟然主动来到店内,“他找我要150元,说是他上次转给我的,让我还给他。”小杨告诉记者,自己没有理睬男子的无理要求,不过他发现男子近日仍时常在解放路附近转悠。

  遇上吃霸王餐的怎么办

  律师:及时报警或协商以物抵债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这名男子逃单拒不付账,属“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除照价赔偿外,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刘明建议,经过协商,商家和顾客也可以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来处理这样的问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顾客拿出同等价值的物品,以“留置”的方式来处理债务问题。(潇湘晨报 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秦坤 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