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出狱后不悔改 合伙盗窃一牛一骡被批捕

28.05.2018  16:54

  湘检网讯(通讯员 瞿蓉 石祖军)两男子因盗窃入刑被减刑提前释放,但不知悔改,短短半年时间内合伙盗窃,2018年5月24日,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郭某。

  杨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7年9月28日减刑释放。郭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2017年提前释放。

  2018年2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窜至古丈县将他人的二头骡子盗走并销赃,经鉴定被盗的骡子价值26000元。

  2018年3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杨某、郭某相邀到古丈县行窃,采取郭某放哨、杨某实施盗窃的方法,盗得一头黄牛和一头骡子并将其销账,经鉴定被盗的黄牛价值7500元,骡子价值13000元。

  两犯罪嫌疑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有曾经故意犯罪的前科,社会危害性较大,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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