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发布:市民电梯安全责任履行认可及安全素养调查结果

06.01.2017  15:34

      在城市化与土地利用集约化政策推动下,南京高层住宅持续增加,电梯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底,南京市电梯数量已达73417台。

      受近几年国内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和新闻事件影响,各级政府、市民及新闻媒体对电梯安全关注度持续加大,为减低安全风险并实施精准监管,2016年南京市质监局联合南京工业大学开展了电梯安全责任认知、住宅电梯配置、日常安全管理和市民安全素养等项目的社会调查。

      调查采用非概率抽样中的判断抽样,在保障房片区、商品房小区及医院、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共发放调查问卷520份,收回有效问卷517份,并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方式统计分析调查结果,进一步优化地方法规政策,实施风险管理及安全多元治理,改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电梯安全责任认知

      调查对象中,每人每天乘坐电梯次数在3~6次的最多,达到45.6%,按南京城镇常住人口670万人计算,南京每天乘坐电梯人次在1000万~2000万人次范围。

      在对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调查中,41.4%的受访者认为在于电梯维保单位,27.9%认为是物业公司,23.2%认为是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出现安全故障的最主要原因调查反映,45.7%的受访者认为电梯故障的原因为“电梯维修保养不认真,偷工减料”。

      调查结果表明,南京乘梯人员达到每天千万人次水平,电梯安全问题需要政府与社会投入足够资源加以解决。众多受访者知道电梯的责任主体在于企业,但使用单位对《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当保障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等内容不了解,认识上还有偏差,主观上对电梯维保期望过大,希望将电梯安全运行责任全部低价“外包”给维保企业。

      住宅电梯配置

      此次调查的144个有效数据显示,南京住宅电梯配置符合现有国家规范。有电梯的住宅楼层数分别在10层到35层不等,有15个受访者表示,所在住宅的电梯数量仅为1台,占总数的10.4%;有71个调查对象表示有2台,占总数的49.3%;有39个调查对象表示所在住宅有3台,占总数的27.1%;此外共有19个调查对象表示所在住宅电梯数量为4台及以上,占总数的13.2%。

      调查结果表明,从电梯配置量上来看,针对12层及以上的住宅,多数符合国标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中:“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规定,但是住宅设计规范总体要求偏低,无法匹配随着生活水平提高的市民舒适乘梯出行需求。

        调查显示,居民对住宅应配置电梯数量要求差异性大。对于12层住宅,63%的受访者认为应配置2台,27%的人认为只要1台,10%的人认为应配置3台以上;对于24层住宅,34%认为2台,26%认为3台,32.2%认为4台;对于32层住宅,调查对象认为应配置的数量从2~12台不等,跨度较大。居民对小区内电梯数量配置合理与否的态度不明确。

      在500份有效问卷中,209个调查对象态度模糊,不清楚其配置是否合理,说明大多数的调查对象对于小区内电梯配置合理的标准不清,导致大多数调查对象的态度不明确,无法准确判断目前市民对小区内电梯配置的满意程度。

      日常安全管理

      调查显示,58.6%的受访者所住小区配有电梯。注意到电梯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电梯使用年限等信息的占69.8%,认为小区电梯定期有人检查的占36.6%,近35%的人没有注意到是否有人检查,21.8%的人认为自己所在小区电梯基本没人检查,6.9%的人认为小区每天都有人检查电梯。

      调查结果表明,市民非常关注电梯检验和使用登记。但89.2%的调查对象不知道电梯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受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只有10.8%知道。大众的知晓率从侧面反映了电梯维保行业管理还不成熟。

      在本次调查中,有23.2%的受访者曾在乘坐电梯时遇到故障,按南京城镇常住人口推算,155万人遭遇过电梯故障。结果表明,质检总局“十三五”规划确定在一批大城市建设电梯应急平台是必要的,表明建设运行平台是城市质监部门提供民生服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满意度的重要手段和切入点。

      市民安全素养

      在乘梯危险行为的调查中,81.4%的受访者在乘坐电梯时无踢门、扒门、撞门等危险行为,16.0%偶尔有过,2.5%经常会有危险行为。

      在电动车或自行车进入电梯或撞击电梯门这一问题上,46.5%认为“会对电梯的使用造成安全隐患”,31.3%觉得“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12.3%表示“经常看到此类现象,感觉很正常”。调查发现,48.3%的人在乘梯时遇到违反电梯安全规则行为会选择及时提醒并主动制止,26.4%表示不予理睬,25.2%表示从没遇到过此类现象。

      调查结果表明,南京大部分市民具有较好的文明乘梯意识,能够遵守相关安全规则。

      但是,在对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等知晓情况调查时,知晓度不超过30%。71.8%的受访者不了解《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85.6%没有接受过电梯安全教育,60.3%对电梯结构与安全保护装置不了解。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受访者对于电梯安全法规与常识不了解,接受的电梯安全教育也较少。

      南京市质监局结合此次调查分析结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加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和检查处罚曝光力度。针对调查发现的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不明晰等突出问题,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结合老旧电梯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每年质量月、安全月、电梯周,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发动社会和新闻媒体关注监督电梯使用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由南京市电梯协会制定并发布电梯维保参考价,为使用单位聘用维保企业提供信息支持。针对不合理压低维保经费、低价恶性竞争、“以修代保”等问题,市质监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定期曝光反面案例,严格执行电梯部件报废标准,提高电梯本质安全度,对全市7476家电梯使用单位形成全方位监督的环境。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与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完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强化制度设计,包括高层住宅强制加装电梯机房空调,使用与维保企业黑名单,缩短老旧电梯检验周期,使用管理与维保人员资质证书吊销,采用严于国家规范的地方标准审批新建住宅电梯配置数量,持续推广电梯安全责任险,轿厢平面与屏幕广告在安全月等特定时段免费宣传安全内容等。

      质监、市场监管、房产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完善维保企业星级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房产局进行的物业企业黑名单挂钩,结合贯彻首部《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推进有关维保企业、下次维保时间等信息在小区布告栏、电梯轿厢公示,接受业主和物业公司监督,促进物业企业选择优质维保企业,打通维保企业退出通道,扶优治劣,推动维保行业健康发展。

      推广“原厂维保”,避免电梯厂家、电梯使用单位、维保三方推诿,在《特种设备安全法》确定的9类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制造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制,全面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切实加强电梯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有关电梯安全与文明乘坐电梯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市民有关《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电梯结构、正确使用知识宣传,坚持发布南京96333应急处置月报,介绍各地电梯事故、故障及本地使用优秀管理案例,开展法规、文明乘梯常识有奖答题活动,在轿厢张贴《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宣传画及禁止扒门等安全标志,发放电梯安全乘用宣传手册,让市民了解安全乘梯的重要性,电梯发生故障的原因,发生困人故障的求救、自救方法,在中小学开设电梯安全课程,实施未成年人安全保护。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