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一)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5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告

08.04.2015  14:32

  编者按:

  预算公开,是新《预算法》的硬性规定,也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在本报开辟《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专栏,分8期公开23项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下,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原则上所有重大产业类专项都将实行全过程公开,并从今天起在本报继续开辟《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专栏,敬请关注。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14〕28号)等规定,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2015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批次申报范围为:引进总部型企业、骨干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详细要求请进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njxw.gov.cn)和《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通知公告栏仔细阅读《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5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申报单位条件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本专项资金申报既要网上申报,也要书面申报。详细要求见《通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登录《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书面申报内容请按《通知》要求提交。

  四、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企业项目由其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3、市州项目经市州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4、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当地上一级市经信委和财政局。

  五、申报要求

  网上提交资料和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宋虹 单华

  电 话:0731-88955461 8895553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邮编:410015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刘天学

  电 话:0731-8516529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

  0731-88955382

  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0731-85165722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2068797

  (《通知》详情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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