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点对点”是有益尝试

20.09.2016  17:04

据多家媒体报道,财政部、环保部近日召开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广东与福建、广西分别签署了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且设立环境补偿资金。这是广东首次与邻省签署跨省生态补偿协议,且已先后与广西、湖南、江西、福建四个相邻省区签订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框架协议。

省区间、省区内各市县间的发展有其不均衡性,发展也有阶段性的差异。因此,自1995年起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便逐年增大,范围也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逐步扩增。近些年,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更是明确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及执行,可以看做是国家层面统筹兼顾的政策性支持与平衡,而在国家部委主导下,各区域间就具体事项,比如生态环境治理等签订协议,当是依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的点与点间的合作。正如此次三省区分别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共同维护流经两省区的水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这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互惠共赢。

江河湖泊不是孤立存在的,正如一个国家之内各省区、省区内各市县的存在一样,既相对独立又彼此依存。也因此,双方或多边的对话与交流、胸怀视野的开明与广阔,能否以市场经济手段与思维建立合作机制,对区域间的合作与发展,对推动各区域内优势资源的挖掘与整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广东主动出击与邻省签约治水引人思考,绿色经济的逐步推进,使自然生态资源的经济和生存价值迅速凸显,而绿色生态资源正是广西的一个骄傲所在。如何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有商量谋合作,讲互惠求共赢,我们不妨多些再多些这样点对点的有益尝试。